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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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真,还不如我之前住的没有星级的房子
万春:好评
酒店里面有温泉及会所,比较齐全
会员9079:好评
垃圾酒店!看装修还以为是个东西,打投诉电话才发现根本不是个东西!就是**个社会酒店,pi星没有!服务态度差能力差差到极点!前台大妈迟钝问个问题反应半天!其他就没什么服务员了,我是没见过!房间有问题没人管!收钱倒是收的很积极!艺龙也是有问题!这酒店简介乱写也不管,订单也过不去,前台还找我们要两倍钱!大写的垃圾!